精彩小说爱不是乍见之欢本文讲述了顾夏之林白两人的都市生活故事,爱不是乍见之欢给各位推荐,小说内容节选走到更加宽敞明亮的地方。我没有着急回家,而是想找到了一处厕所,将伤口简单地处理一下。……
第一章
我的青梅是很多人心中的白月光。
她面容精致,身段极好。
在大学十大校花当中,排名第一。
大一入校那年元旦晚会,她身穿着一袭白色长裙,拿着话筒亭亭玉立站在台上当主持人。
一颦一笑间,就将整个学校的男生都迷成智障。
至此她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一举一动都有人关注。
可大三那年,她爱上了学校外面的小混混。
成绩顿时一落千丈。
我不忍她就此毁掉,就将事情和她父母和盘托出。
至此,她父母对她严加看管。
断绝她和外面的小混混来往,后来听说小混混当街捅死人,被关进监狱,判了死刑。
再后来就没有他的消息。
多年后,我和青梅顺利成长走到一起结婚。
却没想到新婚夜,她趁着我睡着,连捅我数刀,趁着我弥留之际,她和我说:“林白虽然已经死了,但我用他的冷冻胚胎怀上了他的孩子,留了他的种。而你,就下地狱去吧。”
她放肆地嘲讽我,想让我死不瞑目。
再次重生,我回到了大三。
......
顾夏之正趴在桌上,读着校外黄毛小混混给她的写的情书。
他的字写得很丑,歪歪扭扭,像是螃蟹。
前世我吐槽了一句,这字真丑。
顾夏之立马就反驳我,“你懂什么?就算他字丑,也愿意为我写一篇一千字的情书。”
“他还说,我出现在他的身边,改变了他的命运,给了他人生的希望。”
“还说我成了他的指路明灯。”顾夏之说着话,眼神当中冒着星星。
“我一定可以将林白拯救于水火当中,于深渊当中向他伸出一只救援之手,这种行为真的太酷了。”
再次看到顾夏之变成一副“梦女”的模样。
忽然意识到自己重生了。
也是这时候,顾夏之无可救药爱上了校外小混混林白。
“陆今,他真的和别人不一样,他看似放荡不羁的外表之下,其实藏着一颗敏感脆弱的内心,上次我还亲眼看到他救了一条流浪狗,你说他是不是很有爱心?”
她白皙的双手撑着她尖尖的下巴,窗户边的阳光照射下来。
将她衬托得很是美丽动人。
她似乎在等着我一个回答。
我却只想骂她神经病。
“下午你还去图书馆吗?要是不去,我以后就要重新找一个学习搭子了。”
大三下半年,正是我考研的复习关键时期。
我其余专业课都不错,就是英语差点。
我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要是英语成绩上来,冲击清北都有希望。
否则估计只能是末流985读研了。
看着我这上不上下不下的成绩。
室友都替我着急,本来要搭线给我介绍英语系的大神给我认识,她英语成绩很好,基本上是系里前三,六级和八级都过了,现在都已经在考托福。
但当时却被我婉拒。
因为我要给顾夏之补习。
她家里也希望她考研,她自己也想考,所以找我补习专业课。
那时候她的梦想,去首都上大学。
为了能让顾夏之提升成绩,我也是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帮她补习,通宵给她准备学习笔记。
可她却半点不珍惜。
最后即便如愿考研上了梦中的大学。
却还是在新婚夜对我残忍下手,还用林白的冷冻胚胎怀上了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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