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佚名的笔下,《若逢春日晴光好》成为一部引人入胜的古代言情作品。主角冯春儿裴容戚徐婉贞的命运曲折离奇,通过独特的视角和精彩的情节展开,引发读者对人性、命运等深刻的思考。本书以其扣人心弦的叙述方式和丰富多彩的情感描写而闻名。桌边靠着一盏半旧灯笼,我曾提着它,在雨夜中仓皇奔跑,去寻躲起来哭的容戚。可惜后来春日多雨,总说明日、明日再去,就再也没去……。
雪下得愈发大了。
宫墙外,有与家人团圆,抱头痛哭的,有匆匆往驿站寻车问马,赶着回乡的。
只有我站在商铺檐下避雪,不知道要往何处去。
飘来馄饨香气,我觉得有些饿了。
三文钱买了一碗馄饨。这会没客,馄饨摊的阿婆笑眯眯地同我攀谈:
「姑娘是从宫里来的?」
「是。」
「那姑娘一定见过皇上吧?」
我略想了想,若说容戚,我与他在苍露宫朝夕相处二十年,容戚的喜恶我比他自己还要清楚些。
若说登基后的容戚,我说不出什么。
阿婆见我不说话,便猜出我不是御前得脸的人,忙换了个话茬:
「听说是皇后娘娘慈悲,是她求了皇上,皇上才放宫女们出宫婚配呢。」
我想起徐婉贞的脸,她确如其名,出身大家,温婉贞静。
哪怕说起刻薄话,脸上依旧是温温柔柔的。
她和容戚说,冯春儿是个忠仆,为陛下尽忠二十年,如今陛下随便赏她些什么就是了。
若再觉得不妥,那再为冯姑娘指门亲事,侍卫或太医都好,体面又风光。
容戚并不说话,只盯着我跪在地上的背影。
我不愿意,磕了个头,编了个谎:
「奴婢家在粟州,有幼时定下的亲事。」
凤座上的徐婉贞大喜过望,点头赞叹:
「真是好痴情的一对鸳鸯!险些误了你!」
容戚变了脸色,落在我颈上的目光沉了沉。
他已经不是九岁的容戚,不是那个饿到掏老鼠洞找吃的,怕我走就哭着鼻子拉我衣角的容戚了。
瘸子好了腿,总先丢拐棍。
眼前的容戚目沉如水,不辨喜怒,半晌才是沙哑的一句:
「……也好。」
我磕头谢了恩。
馄饨一不留神烫了舌头,我回过神点头:
「是,皇后娘娘和善慈悲,是个很好的人。」
「真好,打来打去好些年,如今这天下可算是要太平啰!」
雪小了,我拿起伞要走。
当初爹娘拿着我卖身的钱,带着弟弟逃了荒。
那会我跟着人牙子,船行过粟州。
眼前家乡雨色蒙蒙,四处奔走讨生活的粟州货郎触景生情,唱粟州小调:
「前世不修,生在粟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
那年我十三岁,也被往外一丢。
所以刚进宫时,我怕身后无人,会遭人欺负,就扯谎说家在粟州,有爹娘等我回去,我不会一辈子留在宫里。
如今无处可去时,我竟然真的犹豫要不要买一张去粟州的船票。
正想着,身后古董行,传来讨价还价的声音:
「这可是内造的货!若不是我姑姑出宫,哪能带出来?一百两已经是便宜你了。」只看嘴上一个黑痣的男人扯着嗓门,「小伙计,你不识货呀!」
「这做工不假,只是要等掌柜的来了仔细瞧瞧。」古董铺的小伙计擦了擦额上的汗,为难地赔笑。
黑痣男人作势要走,小伙计急得快哭了,说自己讨口饭吃不容易,不敢随便定这么大的买卖,若出错了要自己掏钱赔的。
不知哪位姑姑这么有本事,能在铁公鸡之称的陈敬陈公公看管下,偷带这么大个花瓶出来。
我觉得有趣,便回头瞧了一眼那美人觚。
「这不是内造的。」
黑痣男人猛地瞪我一眼:
「瞧瞧这釉,姑娘说这话也不怕打了牙?」
我抿嘴摇摇头:
「我倒是不懂什么釉,只是觉得跟我看到的不像。」
我伺候过容戚的母妃,那时她还没有自戕,还是风光无二的贵妃。
那时苍露宫还不是冷宫,天下奇珍海水一样淌进宫里。
别人一辈子也瞧不见的稀奇玩意儿,苍露宫的宫女每日收拾得都要腻烦。
黑痣男人撸起袖子要吓一吓我,却看见陈敬送我的桐油伞上,一方小小的印鉴,便识时务地哑了火。
「你这人不识货!我不卖了!」
黑痣男人悻悻地走了。
不等小伙计连声道谢,身后传来一声赞叹:
「难怪姜某觉得姑娘气质谈吐皆不凡,原来是宫里来的。」
看见眼前这位发福的中年掌柜,我欠了欠身。
生意人眼神毒辣,他瞧见了我未盘的发,臂上包袱和靠在门口的伞,便猜了个七八。
免去寒暄,伙计上茶。
茶是玉露,喝过两杯,姜掌柜豪爽笑道:
「姑娘方才仗义执言,姜某就看出姑娘性子直爽,便不拐弯抹角了。
「明年宫中选秀,姜某上头有位主家,想为家中**们聘一位宫里出来的教养姑姑。
「也求访了许多,不是畏手畏脚,便是偷奸耍滑,要么连正经世面都没见过。
「姜某可做保,主家绝对不会亏待姑娘,不知姑娘可否愿意?」
眼下没有地方落脚,我点了头:
「但我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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