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祺珍的小说《七年三往复》中,萧晚紫完颜燮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萧晚紫完颜燮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可是太子,他既已做了北郡王,已不是您的威胁了,何不放他一马,由他做个甩手王爷。”……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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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小玩子,姓小名玩子。
这个姓并不奇怪,至少在丐帮,几乎所有的小孩儿都姓小。
我们不太在意姓甚名谁。
只要吃得饱、跑得快,打狗棒在手,再会点三脚猫的功夫,就是顶级人生了。
我师父第一次见我,就在我身上看到了祥瑞之相。
从此,他吃肉我喝汤,有他一口,就有我一口。
等我长大一些的时候,他便发现,我不单是个练武奇才,还是个天生的扒手。
他舍给我的那些汤汤水水,在我的一双无影妙手的加持下,一朝一夕间,从银子换成了酒肉,从猪肉换成了人肉,换来了他一个老乞丐的中年发福。
再长大一些的时候,他又发现,我不单脑子活,竟还出落得明艳动人。
那年我十二岁,师父花重金给我置办了身行头,并留下了醒世箴言:
“微笑不行再动口,动口不行再动手。”
果然,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自那以后,我便鲜少扒窃了。
我乞丐生涯的最后一次扒窃成就了我,让我实现了阶级跃升。
从街头飞进了王府,又从王府,飞进了皇宫。
当然,不是从丫鬟变成宫女;而是,从王妃变成皇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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