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死回生》这篇小说是妙琦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周媛王英明霍雯雯,讲述了:陈阿姨赶紧把手上的针筒藏起来,然后转回身坐在我的病床上,**还实诚的压着我的手指头。“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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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霍雯雯不想弄死我了,她也没跟王英明说,我的脑电图是被她换过的。
也没说,我不是脑死亡,我只是昏迷不醒。
可能在她看来,我脑死亡和昏迷不醒差别不大。
因为我早晚都得死在他们手上。
下午姑妈到病房里来看我,听说我已经脑死亡了,就让王英明放弃治疗:
“小媛都这样了,还让她遭什么罪呀?要不就早点解脱吧。”
王英明当然不干了:
“周媛还有心跳,我不能就这么放弃她!”
为了不让外人介入,我姑妈前脚刚走,王英明后脚就给我办了出院手续。
他把我弄回了我爸住的别墅,让我睡在三楼的卧室里。
这个房间实在太安静了,平时只有霍雯雯偶尔过来,给我打吊瓶,扎营养液。
为的是让我继续有心跳,只要不死就行了。
那张床上铺的是塑料布,我盖着被子,光着身子睡在上面。
身下的排泄物,根本就没人清理。
没过两天半,我就像睡在公厕里一样,那气味熏得我头昏脑胀。
还有我的后背和臀部,也渐渐长了褥疮。
那种感觉,像割了许多小口子,再洒上些盐水,蜇啦啦的,特别的难受。
每天我都期盼着,有谁能来看我一眼。
哪怕是来打我骂我,也比一个人闷着等死要好得多。
这天下午,还真有人来了。
那道门刚一打开,那人就开始大声小气的嚷嚷着:
“这什么鬼地方啊?是猪圈还是茅坑呀,都快把人臭死了!”
我听着那尖刻的声音,马上就猜到那人是谁了。
是我的婆婆,王英明的老妈,李春梅。
当初我跟王英明结婚时,本来我爸我妈一万个不愿意,公公婆婆还特意从农村杀过来。
他们跳着脚,扯着脖子,在我爸我妈面前叫嚣。
说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绝不能就这么给人家当上门女婿。
他们跟我爸要一笔钱,算是儿子的“嫁妆”。
而且张口就是一百万!
我爸心脏本来就不好,差点没让他们给气翻白了。
当然我爸一分钱也没给。
就因为这件事,亲家变成了冤家,两家老死不相往来。
后来我和王英明刚结婚,婆婆一大家子便攻城略地的杀过来,非要借着儿子的光,当一回城里人。
那时我也想着,百善孝为先,既然嫁给了王英明,他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
只要我们有条件,就该好好赡养他们。
可没想到,他们竟把这儿当成了自己的家,每天对我发号施令,跟使唤奴隶似的,一点都不客气。
而且我们生活习惯也大相径庭,根本就无法融合。
终于我受不了了,跟王英明下了最后通牒,要是他们还在这儿住,我们俩就离婚!
后来王英明好说歹说,才把父母给哄回了老家。
现在可是风水轮流转了,公公婆婆带着两个小叔子,又大张旗鼓的杀回来了。
而且他们这回住的,还是我爸家的,八百平的大别墅。
“怎么样啊小**,当年你可一直嫌弃我来着,说我不爱洗澡,随地吐痰,到处乱扔垃圾,把你家给弄得脏了吧唧的。
“再看看你现在这样,比茅坑里的石头还臭,你还有脸说我吗?”
李春梅坐在床上,冷笑着挖苦道:
“真是天道好轮回呀!
“当年你爸你妈瞧不起我们,说我们境界低,缺乏教养。
“你爸你妈倒是境界高了,有教养了,可他们现在都进火葬厂了,都成了一捧灰了!
“该,活该,真活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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