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小熊猫的《为女儿报仇那天,恶魔也跪地求饶》这本书写的还是挺好的!主角是小雨凌浩宇,主要讲述了:我听到这话,忙道:“好的,我这就去。”“对了,只是门口,我的屋子你就不用打扫,我习惯自己收拾。”凌浩宇说完……
“你出去在学校里问问,这里谁不崇拜他。他就是个天才,从国内移民过来后,不但没有一点水土不服,还初中跳了两级,高中跳了一级,最后以高的吓人的绩点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
“他这样的人,不是天才谁是天才。”
“我最崇拜的人就是他了……”
原来如此。
怪不得我在学校里没看到他。
原来凌浩宇因为跳级,早就离开纽约去哈佛读书了。
他的家人为了照顾他,也和他一起搬去哈佛所在的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市。
吴蕊对我没有防备。
对我知无不言。
不过她对于凌浩宇的了解也不多,不过这些已经够了。
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他在哪。
我可以去找他了。
16
我辞了食堂的工作,然后买了张飞往剑桥市的机票。
我知道自己的特长是什么。
该怎么打入凌浩宇的家庭。
我到了剑桥市之后,就把自己的信息挂到了家政网上。
我在纽约做的家庭给我的评价都很高,所以很快就有雇主来找我了。
可我一个都没答应,我在等。
等着凌浩宇的家人出现。
可这一等,就等了半个多月。
凌浩宇的家人并没有来。
我不禁在想,他们是不是不需要保姆。
或者他们家用的保姆非常好,所以不需要换。
既然这条路不通,那我就去另一条路。
我买了把刀,又高价搞到一把手枪。
然后蹲守在哈佛大学的校门口。
我要杀了他,用他对付女儿的方式。
让他也尝尝,那种痛苦和绝望。
皇天不负苦心人,我在校门口守了三天后,终于见到了凌浩宇。
他耳朵上插着耳机,背上背着个包。
高大帅气,青春又有朝气。
看上去和别的大学生没有任何区别。
我跟着他走过校门口的一条长长的大路,又走进了地铁口。
然后又跟着他上了地铁。
我在路上,不断的思索着,在哪里送他上路好一些呢。
我设想了无数个场景,也设想了无数种让他死亡的方法,可总觉得还是不够惨。
他应该更惨更惨一些才行。
这样才对得起我女儿受的那些苦。
要不,择日不如撞日。
就在这解决了他。
一枪下去,就能让他脑瓜子开花,上今天的新闻。
我的手伸到了包里,然后捏住了枪。
就在我要动手的时候,凌浩宇不同寻常的动作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周围的人很多,可大家都在低头看自己的手机,没有人注意到他。
但他的小动作,逃不过一直关注着他一举一动的我。
他伸出手机动作巧妙得在**他前面一个女孩的裙底。
那个外国女孩金发绿眸,长得很好看,可看上去年龄不过10岁左右。
就和当年的女儿一样大。
轰——
我的脑袋都要炸了。
原来这个变态还是死性不改。
他这么多年还是没变,依旧在把自己罪恶的手,伸向小女孩。
谁能想到这个衣冠楚楚被大家崇拜的天才,内里是个这样的变态。
下一秒,我松开了口袋里的枪。
我改主意了。
我不想让他就这么死了。
我要让他比死还要难受。
17
接下来的日子,我没有再去跟踪凌浩宇。
我不想打草惊蛇。
我前几天通过跟踪已经打探出他们家在那个区了。
我在这个区的家政中介公司,重新投了自己的简历。
我知道凌浩宇他们为什么没来找我了。
因为这个区的这个家政公司,并没有同步我的信息。
上一篇: 为女儿报仇那天,恶魔也跪地求饶未删减阅读
下一篇: 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