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财猫的小说《家暴男改造所》中,宋初初沈清是一个普通人,但他注定要成为改变世界的英雄。被选中保护一个古老的神秘遗物,宋初初沈清踏上了一场充满奇幻和冒险的旅程。他将面对邪恶势力的追逐和自己内心的挣扎,同时也发现了自己隐藏的力量和使命。哦,又去见他的小三了,刚开始宋初初还会挑衅,后期直接无视,甚至还在怪自己。美其名曰是自己没本事抓不住男人的心,后期小三怀……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感动的世界。
2.
导致这一切的源头是因为睡前听了某个「恶毒」网友的推荐去看了名为《幸福娇妻》的小说。
当时看这个名字我就觉得不对劲,奈不住他的强烈推荐我就手贱去看了。
结果越看越气,忍不住爬起床大骂八百字小作文,没想到直接气得心梗一命呜呼。
女主宋初初是典型的娇妻,柔弱不能自理啊,但为了沈清可以身兼数职。
新东方厨师、育儿师(儿是沈清)、保姆、收纳师、清洁工……
谁能想到这本书的男主沈清居然是个家暴男?!暴打宋初初已经成了他的日常之一。
关键宋初初这个娇妻还爱惨了他,一切问题都归咎于自己身上。
但不好意思,我接手了这具身体,不把他打得叫妈妈我不信秦!
可是现在我不能冲动,沈清对我是绝对压制,只能先委屈求全,虽然我是特种兵,女主又是抗打体质,但也没人想随时挨打吧。
妈的,简直憋屈。
晚上,我按照女主的记忆准备好了晚饭。
沈清砸吧着嘴吃得津津有味,边吃边感叹。
「初初,你真是我的宝贝,做饭做的越来越有味道了。」
我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那当然有味了。
为了泄愤,我在里面加了点料。
没什么,就是什么切碎的蟑螂脚,一些口水,还加了些马桶水罢了。
看他吃的越多,我的笑容漾的越大,似乎我的笑容感染了沈清。
他伸过手想拉住我,我猛一下闪开,看着他小拇指的指甲上还挂着刚刚掏出来的残渣。
心里一阵犯恶心。
他勾着油腻的笑容对我挑了挑眉。
「初初,你这么棒,今晚可得好好奖励奖励你。」
我低头掩住眼中的厌恶,夹住嗓门。
「老公~你真好,可是,我今天,今天来那个了~呜呜呜。」
果然,我一说完,沈清故作深情的眼睛立马变成了嫌恶。
「啧,真扫兴,要你有什么屁用,看着你就气饱了。」
他蹭地站起身,拿起包像门外走去。
「今晚加班,不回来了。」
「好的老公。」
呵呵,加班,加个鸡毛。
书里说每次在宋初初这得不到满足就会出去寻欢作乐。
宋初初呢,也是脑残,为了随时随地能满足沈清居然还动了去掉子宫的想法。
当然,又是被沈清一顿暴揍,原因是宋初初还没生孩子,怎么能把子宫摘了,要摘也是要生了儿子再摘。
我整理了心情,收拾好饭菜,不是让我打扫屋子吗?那正好。
马桶正好该刷刷了,我拿着沈清的牙刷和毛巾往厕所走去。
痛快!真痛快。
果然晚上沈清没回来,我美滋滋的睡了一晚,第二天就去附近的健身房办了卡。
让我有点绝望的是,宋初初的身体太娇弱了,锻炼力量要比别人难上几倍!
痛!太痛了!
算了,秦时颜你是最牛的,你可是特种兵出生,这点小问题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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