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佚名的作品《谢怀瑾宋云舒》会上瘾的,写的特别好,主角是宋云舒谢怀瑾,小说描述的是:谢怀瑾是你先配不上的,我望着他们交叠的双手,心中绞痛,不管不顾地撞了上去。只是可惜灵魂太轻,对……
我虽自幼长在边关,但我常随阿爹一起回京述职。
平素,从京城到塞外的脚程需要一月有余。
化为鬼后,飘的速度比走得快上许多,不过三五日我便到了。
边关苦寒,冷风瑟瑟。
阿爹他们应当是打了胜仗,将士们正围着篝火庆祝,只是我扫视一圈,并未看见阿爹和兄长的身影。
我飘进了营帐。
看见阿爹那一刻,我积攒多日的泪水终究是忍不住了。
阿爹,舒儿的心真的好疼。
我哭累了,趴在阿爹背上,听他与长兄讲话。
「父亲,眼下我军粮食至多可维持半月,朝廷粮草迟迟未到,再这样下去,恐怕我军危矣。」
虽打了胜仗,却不见长兄和阿爹脸上半分欣喜。
阿爹拍了拍长兄的肩膀,指着舆图上的一个地界道:「再过上七日,届时若粮草还未到,你带兵将此处的匪寇剿灭了吧。」
「记得寻个好由头,切勿乱了军心。」
「爹,兄长,你看我们猎到了什么好东西?」
我出来便看见次兄背着弓箭,呲个大牙朝营帐里喊。
几月不见,次兄又黑了不少,那皮肤更粗糙了,一点都比不得京城中的那些少爷。
不过,他更加强壮了,箭法也更精进了。
那一地的野兔便是证明。
边关生活艰苦,寻常难以吃到肉食,尤其是这么新鲜的,能猎到这些野兔是顶高兴的事了。
虽然分到每个将士碗中并不多,但能喝口肉汤也是不错的。
是以,阿爹和长兄出来时,脸上也满是笑意。
「鹤年,这事干得不错。」
次兄得了阿爹的一声夸奖,嘴巴就快咧到耳朵根去了
我也跟着高兴。
「阿爹,我瞧着这皮毛不错,不如给小妹做件袄子和披风吧。」
正收拾兔子的四喜叔接过了话茬:「这事还用得你给将军说,谁不知道咱家姑娘最怕冷了,这皮毛我剥得可仔细了,回头必给咱姑娘做个暖和好看的,把那一众京城贵女都给比下去。」
「哎哎,四喜这功劳可不能让你抢了去。」边上的一众叔伯兄长将兔子抢到了自己身旁,小心翼翼剥着,生怕一个不小心整坏了。
「你们都给老子小心点。」
「用得着你说!」
话虽粗鲁,手中却越发温柔。
「说来,那谢家小子还没过过我们这帮兄弟的眼,咋能轻易让他将咱小舒娶了过去。」
「就是,来日得让我们好好考究考究。」
阿爹被抢了话也不恼,反倒笑着看一众叔伯摩肩擦踵。
若搁在往日,说不定我会为谢怀瑾捏把冷汗。
可今日我笑着笑着便哭了。
哭得不能自已。
若我还活着,那现在的眼睛一定肿成核桃了。
可若我还活着,我又怎么会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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