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具潜力佳作《摄政王,他竟然是我的冷面师尊》,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小说主人公有夏依依苏明誉撩,也是实力作者一见如故精心编写完成的。这本小说以其精彩的剧情和生动的人物形象,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与推崇。我在背后朝他吐舌头,真不懂怜香惜玉啊。年纪轻一点的何姑姑笑着把我带回客房。我把自己摆成个大字扔在……
第二章跑啊!一跑六年
我披着苏明誉的大氅,拖地了......我抱着苏明誉的大氅,目送马车走远,重重舒了一口气。
巡街的侍卫赶过来,万荣秉瘫在地上如同一堆烂肉,侍卫只能抬死尸一般将他抬走。
哼,废物点心,不知道哪个可怜姑娘会嫁给这样的人。
我看向天空,畅想我未来的夫婿,一定是个武功高强,英俊不凡,心怀天下的男子。
哈,这也是我此次回京最重要的事:觅良婿。
六年未归,京城依旧繁华,纸醉金迷的日子,就从一碗热腾腾的小馄饨开始吧。
时值正午,我才一手提着糯子鸡,一手提着女儿红晃悠着回家。
好巧不巧跟我那扛着包袱和佩剑的老爹门口相逢。
我客套道:“喝点?”
“好啊,好啊。”老爹笑呵呵两臂一展,“走你”。
我和我的行李就被叉出门外十米远。
老爹顺手薅走了鸡和酒。
“哐当......”
又顺手把大门从里面锁死。
我回过神,把门拍的震山响。
“爹,亲爹,把我扫地出门是几个意思啊?不带你这样儿的啊,糯子鸡女儿红都给你,开个门成吗?”
“你在街头失礼,打伤万荣秉,陛下没过多追究,只命你去摄政王府学习规矩礼仪,抄诵《女诫》,去吧,我的好闺女,学好了再回来,切莫辜负圣恩啊。”
摄政王府?
上辈子苏明誉自杀我给他递刀了是吧?这辈子尽逮着我嚯嚯。
我震惊之余,听到老爹欢快自语:“哎哟,耳根子终于清净咯,糯子鸡,女儿红,我来啦。”
......
学什么劳什子规矩,还非得去摄政王府学,明知苏明誉厌烦我,去自取其辱吗?
我怕苏明誉,刻进骨子里的那种。
我自小没了娘,老爹常年征战沙场,连个姨娘都没时间给我纳。
皇子公主3岁开蒙,我八岁之前还在地里玩泥巴,陛下感念老爹不易,八岁那年把我接进皇宫作陪读。
在我联合一众小公主皇子捉弄跑七个夫子后,苏明誉拿着三指宽的戒尺缓缓走进学堂,那年他十六岁。
八岁的我溢美之词甚少,但是我想把世间所有美好的词句都放在他身上,苏明誉长得太好看了......
不仅好看,还他妈是个变态。
六岁吟诗作对,与翰林论学,名动京城。
十四岁上阵杀敌,一人一枪孤身杀进敌营,斩杀百人,救出被俘大皇子,从此名震天下。
绝美的容貌,决绝的手段,民间友好地送了他一个鬼魅杀神的美称。
让一个杀神来对付一群小孩儿,从此,他成了我们噩梦的制造者。
苏明誉上知天文地理,下晓鸡毛蒜皮,刀枪棍棒,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属于全方位碾压。
我最擅长的骑射剑术在他眼里可能都不如一坨翔。
他时常说自己教的知识是久旱难逢的甘霖,有人用桶接,有人用盆接,有人用碗接。
我就不一样了,我不但不接,还撑起一把伞,挡死。
理所当然,我成了他唯一带过的一届学生里最差的那个。
三年时间,在我身上用断了五根戒尺。
怎一个惨字了得。
他瞧不上我,我也怕他要命,哪怕只见到他一个背影,我都开始哆嗦。
我经历无数摧折总结出来的生存法则:极尽所能装乖卖萌、讨好奉承。
以至于后来我爹带我去漠北那苦寒之地时,我毫无留念撒丫子就跑。
一跑就是六年。
下一篇: 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