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傅霁琛李南舒的小说是最近备受关注的现代言情小说,名字叫做《遗憾朝暮》,小说主要内容是:她娉婷而立,身后站着两个纹着花臂、穿工字背心的小混混,画面诡异而和谐。他们来攀扯我的时候,李南舒说,「只是拍几张照片给傅……...
我从混沌醒来,一旁的傅霁琛已经熬红了眼睛。
我想扑进他怀里,一如十七年里受委屈的每一次。可是他抽离起身,眉宇如同深黯远山,一双乌黑鎏金的眼里没有半点温度。
「为什么要约她在那里见面?」他问,却似乎没有想要我的回答,「你是个疯子,沈凝漪。」
我看着傅霁琛,花了半分钟的时间去理解他所说出的每一个字,他痛苦的表情让我觉得好笑。我扯动嘴角的疮疤,「她咎由自取。」
他凝望我的眼睛,最后一次对我温言细语,「是你找的人,对不对?」
我没办法继续强颜。我说,滚。
那个年头天网工程尚未普及到大街小巷,两个犯罪嫌疑人业已逃窜不知所踪。
李南舒的死,似乎只能由他傅霁琛就在心里给我判死刑。
漫长的一生里,傅霁琛从他的二十二岁就已开始憎恶我。
后来我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傅霁琛。
直到傅氏集团的宴会,父亲受邀出席为「优秀企业」颁奖,他在外人面前,是没有任何女伴的,于是由我跟随他一同前去。
傅霁琛穿着定制的炭灰色西装和一尘不染的埃及棉白村衫,清冷而寡淡的立在灯火阑珊处。
我隔着跃跃欲试的莺莺燕燕与他对望,随即别开眼睛。
傅霁琛中途离场,他母亲让我到二楼的休息室给他送外套,我提起裙摆,踩在铺满红毯的旋梯,然后敲响门。
我被傅霁琛拽进去。
房间内只开了一盏夜灯,他佩银色腕表的左手撑着门,挽袖的白衬衫露出的手背润白,隐隐可见暴戾的血管青筋。
他湿漉的额发正往脸与颈滴坠水珠,一双黑沉的眼就这样紧盯着我。我不大习惯他这样的眼神,隔着几个月的生疏,佯装打趣,「吃错药了?」
「嗯。」他从鼻腔里呼出的热气钻到我的脖颈,我稍微拉开一点距离,才意识到他说的大概是真话。
他突然一揽,将我抱在怀里,他的声音低哑缱绻,「南舒。」
他很沉,我搀扶着他几乎被快压垮。
借着昏黄的灯光,他终于看清是我,恢复了一丝清明,竭力压抑着不均匀的喘息,「出去。」
我当然要走,可是我的手放在门把手时,他叫了我的名字,「凝漪。」
我的心脏仍旧没出息骤然软涩,甚至有狂热的欢欣。我回过头,「怎么了?」
「是因为爱我,所以要她死。」他像终于找到了答案,沉静的向我陈述事实。
不是啊,不是啊!
我几乎就快能张开嘴撕心裂肺的尖叫,再暴力毁坏一切目之所及,可是今天这样的场合,我却只能竭力的平复呼吸,用胀痛的喉咙哽咽下所有的酸楚和愤怒。
「去医院吧。」我说。
他说,「出去。」
我笑了笑,「不然你要怎么办?还是你要我怎么办?」
他走到我的跟前,俯身平直的对我说,「你好脏。」
「李南舒干净?」我亦不甘示弱,带着破罐破摔的决绝,「她就是个烂货。」
一耳光,整个房间归于寂静。
傅霁琛似乎有些不可置信的垂眸看向自己略微颤抖的手。我捂着脸,早觉得这样的疼什么也不算。
「沈凝漪,她已经死了。」他抓起我的手,「你到底做过什么?」
我看着他的猩红的眼睛,动作粗暴的把肩带垮下,任由裙子滑褪至腿弯。
他本就吃了药,整个人呼吸乍然深沉,极力挪开眼睛。
我掰回他的脸,逼他看清我。
「我给你看我做过什么。」
我的皮肤疤痕斑驳纵横,烟头熨烫的无数个圆点让我宛如一只丑陋瓢虫。
「傅霁琛,真的只有她一个受害者吗?我不痛苦吗?你凭什么,凭什么恨我。」
床旗,被褥。
沉重的翻覆到我的身上,像是要将我活埋。
我听见他瓮声,沈凝漪,别犯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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