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狂路线》是一部非常受读者欢迎的小说,精彩内容绝对让你爱不释手!主角是许非渡于程程,属于必看的优质好文。书中精彩段落节选:「你都不问问我,有什么技能吗?」对面很直接:「有什么好问的,你不就是我们公司在职员工兼老……...
太上道了,我有点害怕。
我说:「算了算了。」
没想到对面比我还着急:「别啊,你要是喜欢我们公司的这个职位,现在就可以收拾东西过来入职。」
我一脸震惊。
「你都不问问我,有什么技能吗?」
对面很直接:「有什么好问的,你不就是我们公司在职员工兼老板娘预备役吗?」
我惊得四肢僵硬不能动。
这话,什么意思?
「于程程,我换了个头像,你就认不出我了吗?」
许非渡不在公司,所以我可以暂时不用面对他。
下了班,我拎着东西火速跑路。
同事拉着我的胳膊问:「程程,你跑这么快干嘛,大家还想着下班了一起请你吃个饭,庆祝你入职呢。」
我回想了这两天我对老板做过的事,觉得自己在这个公司可能待不长久。
「下次吧下次吧,我今天有点事。」
回到家,程筱已经在等我了。
她十分兴奋地问我:「宝贝,今天上班感觉怎么样,老板娘进度完成多少了?」
我垮着脸说:「进度是百分之负五十。」
程筱惊呼:「怎么成负的了?」
于是我把自己是如何在面试时发出结婚邀请,又是如何在入职第一天就找下家跑路结果被老板发现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程筱听。
说到最后,我很丧气:「你知道吗,还好许非渡今天带我入完职就出去谈生意了,要不然我觉得我可能都没办法完好地从公司里出来。」
程筱疑惑:「怎么了,你们老板很凶残吗?」
我捂着脸:「不是啊,高低不得把脸丢完了,才能从老板那儿回来吗?」
程筱还想继续笑我,笑到一半,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忽然犹豫又试探地问我。
「你刚刚说你们老板叫什么?」
我说:「许非渡啊。」
「有照片吗?」
我把招聘网站上许非渡的头像拿来给她看,又翻出了今天入职时**的照片。
程筱看了两眼,跟我说:「程程,你完了。」
?
怎么就完了,我只是口嗨了几次,事情有这么严重吗?
「说清楚,我怎么完了。」
程筱郑重又沉痛地跟我说:「你还记得你大学时在学校附近商场的大舞台上拉着人扮丑的事情吗?」
谢邀,不太想记得。
我家穷,我爸妈一直不同意我读书,所以我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自己挣的。
大学的前两年,为了一边快速融入城市生活,一边赚到可以支撑我在外地读书的钱,我杂七杂八接了好多**。
有时候骑着小电车穿梭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当外卖员,有时候穿着工作服在游戏城里卖游戏币。
来者不拒,像个超人。
身边的同学知道我缺钱,有合适的**,也会直接介绍给我。
那次,是团支书跟我说:「星悦科技公司想要在学校附近的商场做一次活动推广,儿童片区需要两个人去扮演小丑,一次三百,你去吗?」
三百哎,足够我花好久了。
我毫不犹豫地接了这个活。
扮演小丑那天,有个男生也在。
他不像我这么豁得出去,化妆师要给他化上小丑妆,他不愿意。
工作人员让他穿上小丑服,他也**。
眼看着活动就要开始了,我等不及,担心他坏了我那三百块钱工资。
眼一闭心一横,从化妆师手里抢过化妆刷,蘸着桌上的油彩,就朝他脸上画。
也不管人家多么抗拒。
下手很重,所以化得比原本的妆容丑多了。
他不情不愿地被我拉上台,说蹩脚的台词,做夸张的动作,为了三百块钱取悦台下的人。
活动结束,我还拉着那个男生合影,在后台指着台下满满当当的人跟他说:
「你看吧,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你的。
「不管你是帅是丑,是高是矮,对于他们来说,你就是个配角,戏一结束,各回各家,谁还会记得你啊。」
对着他,我什么话都说了,什么事都做了。
但是,这话他想听吗?
我不记得了。
他叫什么名字?
我也不记得了。
程筱问我:「还有印象吗?」
我摇摇头:「有点模糊。」
甚至如果不是程筱这么惟妙惟肖地帮我回忆,我可能压根就不会记得自己曾经做过这样的事。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那个人就是许非渡。」
程筱说她去接我,结果就看见我拉着一个男生,絮絮叨叨。
男生脸色铁青,想走却走不了。
因为胳膊被我拽着。
我非要拉着卸完妆,换好衣服的他到商场里逛。
大摇大摆地出现在方才那些小朋友面前,确认小朋友认不出自己。
再得意洋洋地跟男生说:「面子这种东西,在你一无所有的时候,就是累赘。」
我还拍了拍男生瘦削的肩和单薄的胸膛:「人活一世这么辛苦,非揣着那玩意儿干什么。
「对于现在的你来说,它有三百块钱香吗?」
回忆结束。
程筱兴奋得像个大马猴:「我的宝啊,当时你对人家伤害惨重,我特意问了问他的信息,避免人家对你寻仇。」
「结果你猜怎么着。」
程筱乐得两手一拍:「他就叫许非渡。」
……
我脸色惨白:「我还这么摧残过我的老板呢?」
按照程筱的说法,她都能记得许非渡,那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许非渡,肯定也会记得我。
毕竟他铁青的脸色做不得假。
那件事对他的伤害,应该也蛮大的。
说不准许非渡在我第一次口出狂言的时候,就已经认出了我。
为了留住我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当天晚上,我打开自己打的电脑,一五一十、认认真真地盘了盘自己大学时的实习经历和跟着老师做过的项目,以及各种拿得出手的小**。
我要向我的老板证明:我不是一个只会让他社死的员工,我是一个很能创造价值的人。
然而,认真的结果就是,当天晚上我熬夜熬到凌晨四点。
早上八点的闹钟响起时,我毫不犹豫地把它给掐了。
然后翻个身继续睡。
等我有意识的时候,公司群里已经到处都是老板对我的「通缉令」了。
我顶着炸毛的头发,滑着手机看。
九点半的时候,许非渡在大群里问:【九点半了,于程程没来上班吗?】
下面清一色:【没看见。】
【没看见加一。】
【没看见加10086。】
该死,刚上班,还没来得及买通同事给我打掩护。
我躲在被子里,呜呜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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