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氏集团大厦,顶层总裁办公室。唐芊芊一身职业OL装,手中握着ipad站在傅成泽对面汇报着今天最后一项行程。“下午六点,赴宴中恒胡总的饭局。”说完,面前一身黑...
小说主人公是唐芊芊傅成泽的小说叫《唐芊芊傅成泽》,它的作者是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豪门总裁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傅氏集团大厦,顶层总裁办公室。唐芊芊一身职业OL装,手中握着ipad站在傅成泽对面汇报着今天最后一项行程。“下午六点,赴宴中恒胡总的饭局。”说完,面前一身黑......
听到这话,唐芊芊怔住了一般,有些不敢置信的偏头看向他。
一丝喜悦从心头冒出来,她待在他身边三年,这是第一次听到他对她的肯定。
可下一秒,唐芊芊的心忽然从云端跌了回来。
即便傅成泽掩饰的很好,可她偏过头,却看见他在说这话的时候,目光一直落在包厢里的另一个角落。
苏星语的位置!
饭局进行过半,傅成泽起身去了洗手间,很久都没有回来。
唐芊芊放心不下,干脆出去找他,正好在洗手间走廊外面看到了正在拉扯的两人。
苏星语有些醉了,抱着傅成泽不肯撒手:“成泽,你还是爱我的对不对?”
“不爱了。”
“不可能……”苏星语语气带了几分哽咽,“如果真的不爱,你怎么可能找个那么像我的人留在身边,如果不爱了,你为什么要来今天的饭局,我知道你还在怪我对不对,我错了,我回来了,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成泽,成泽……”
她一遍遍叫着他的名字。
傅成泽抓住苏星语作乱的手,脸色似乎还是冷淡的,可呼吸却已经乱了。
唐芊芊强忍住心头情绪,连忙走了过去,“傅总,我来扶苏小姐吧。”
三人回到包厢后,饭局很快进行到了敬酒环节,这也是唐芊芊陪傅成泽出席一大原因,傅成泽胃不好,需要唐芊芊帮他挡酒。
连续几杯酒下肚,她明显感觉到胃不舒服了起来,替傅成泽喝了三年酒,她不是铜墙铁壁的身体,胃早已变得脆弱,但为了护好傅成泽,她还是强撑着。
这时,另一个角落传来一道猥琐的声音,一个喝大了的秃头油腻男拿着酒坐在苏星语旁边,“苏小姐能不能赏脸喝杯酒?”
苏星语脸色有些勉强:“抱歉,我不会喝酒。”
“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了?”油腻男不依不饶,眼神几乎就快钉到苏星语身上。
包厢又大人又多,并不算安静,因此很多人没有注意到这件事,但是唐芊芊敏锐的发现,傅成泽身上的气息沉了下来,他肯定注意到了。
而这时,油腻男的耐心显然也告罄了,把酒杯“嘭”的砸在桌子上:“你装什么装?喝个酒都不会?”
傅成泽终于开了口,但他却看向了唐芊芊,淡淡开口道:“芊芊,去敬张总一杯。”
唐芊芊心里发痛,他是不想看见苏星语被人纠缠,要推她出去解决吗?
她攥紧左手,拿起一杯酒强撑着走到张总身边:“张总,别为难苏小姐了,我跟您喝。”
看到唐芊芊也是个美女,油腻男脸色才好看了些,又开始对着唐芊芊动手动脚起来。
她连笑都挤不出来,忍着受了一番屈辱便回到了傅成泽身边。
而傅成泽又坐了几分钟,便起身一言不发的离开了包厢。
唐芊芊一边捂着隐隐作痛的胃,一边追了出去。
傅成泽立在酒店门口,背影高大挺拔此时却一身寒气。
“明天,断了和晟元的所有合作!”
晟元正是调戏苏星语的那个张总的公司。
说完,傅成泽便彻底大步离开,再没有多看唐芊芊一步。
她眼中泛着泪,知道现在正在气头上的傅成泽不会再管自己,只好自己忍着胃痛走出去,可这是个私人酒庄,十分偏僻,并不好打车,唐芊芊惨白着脸,汗珠从额间掉落,掏出怀中的胃药干咽了一粒,摸着黑在夜色中走向了下山的路。
就在这时,一辆迈巴赫从黑暗中行驶出来,停在唐芊芊身旁,几个黑衣男人纷纷下车,为首的那个更是直接走到她面前。
“大小姐,请上车,我送您回去。”
唐芊芊抬头一看,顿时一惊。
是大哥的人!
她这才想起来,这个私人酒庄唐家也有股份,所以在这儿看见唐家的人倒并不意外。
她强忍着疼痛,“我不是让你们少出现在我面前吗?”
“可是让您走下山的话,唐总那边……”
可能会杀了他们。
“大小姐,求您了,上车吧。”
唐芊芊疼得不行,最终还是上了车,否则,她怕自己晕死在这山路上都没人知道。
“大小姐,唐总很想您,三年之期只剩最后一个月,您……”
接下来的话,黑衣男子并没有说完,但唐芊芊知道,他想要说的是什么。
唐家富可敌国,她父亲是首富,她七个哥哥更是各个行业内的大佬,而她,是唐家最受宠的小女儿。
三年前,她对傅成泽一见钟情,不顾父亲和哥哥反对,抛下所有一切,隐瞒富家千金身份来到傅成泽身边,赌三年之内会依靠自己的力量让傅成泽爱上她,如若不然,便会乖乖回家待在哥哥们身边。
如今三年快到,只剩最后一个月……
唐芊芊靠在车窗旁,迷迷糊糊地想,成泽,你还要多久才肯爱上我呢?
网友十指曼若点评:作者佚名大大的文笔非常好,唐芊芊傅成泽也很好看。
网友许你一声承诺给你一世幸福点评:看完这本唐芊芊傅成泽,描写爱情手法与众不同,虽说感情路线曲折离奇,但能从开始相见后的排斥和到后面相交后从慢慢产生的感情到最后有了好的结局,整个过程充满喜剧,看着就放不下,我喜欢这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