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舔了顾承和五年。他依旧厌恶我至极,为了摆脱我,将我送给这个城市最低贱的乞丐。「她那种人,只配烂在泥里!」我勾唇。五年里,我不受控制地爱惨了他,我也不想啊!现在,我终于能如愿脱离剧情控制。结果,他却赤红着双眼,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声嘶力竭地求我别走。
主角是言希希顾承和的小说叫《不当舔狗后,他急了》,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雪饼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我舔了顾承和五年。他依旧厌恶我至极,为了摆脱我,将我送给这个城市最低贱的乞丐。「她那种人,只配烂在泥里!」我勾唇。五年里,我不受控制地爱惨了他,我也不想啊!现在,我终于能如愿脱离剧情控制。结果,他却赤红着双眼,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声嘶力竭地求我别走。...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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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装镇定,摆出笑容。
「好啊,赶紧带我走吧。」
没想到我这么上道,乞丐一瞬间呆楞住了,随即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捞起左手旁脏得看不出颜色的麻袋,将钱装进去,然后凑过来我身边。
铺天盖地的臭味让我呼吸不过来。
我克制地跟在他身边,暗暗计算着机会。
终于在拐角处,我拿着石子朝他的眼睛刮去。
他吃痛的抬起手捂住眼睛,我朝麻袋踢了一脚,里面的钱都撒了出来。
然后我用尽平生最大的力气往外跑,一边喊着:「撒钱了,撒钱了。」
本来人不算多的交叉路口,因为我的喊声,突然跑过来一拨人。
乞丐本来想追我,一看有人朝着自己的麻袋走来,立刻折返回去捡钱。
「这是我的钱,你们要干什么?」
「屁,你一个乞丐能有这么多钱,别是偷的吧。」
越来越多的人朝乞丐包围,一哄而上自顾自地捡钱。
我就这样顺利地逃了出来,刚才没注意,现在才发现,自己的手上脚上都磕破了。
脖子.上还有一道长长的血痕,显然是刚才被打晕时留下的。
我拦了一辆车,先去医院处理伤
没人在意我,我却得自己在意自己。
网友眉眼带笑.点评:不当舔狗后,他急了是挺好看的书,就是文太短了
网友片刻辰光点评:不当舔狗后,他急了是很好的一本书,男主和女主的人设也很好,剧情也很甜,就是大大要努力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