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人人都知道我喜欢四皇子。我活了十五年,十二年都将心扑在了他的身上。我以为只要我努力,他总会爱上我的。可是我错了。及笄礼上,我带着满腔爱意奔向他。他却一剑刺穿我的胸口。我死后,他取走了我的心头血,救了他的白月光。后来,他却跪在我的墓前,生生剖开了自己的心。他说:“我把心还你,你再回来看我一眼可以吗...
主角是凤朝朝谢暮晚的小说叫《朝朝暮暮不见卿.》,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舒明月写的一本古代言情类型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京城人人都知道我喜欢四皇子。我活了十五年,十二年都将心扑在了他的身上。我以为只要我努力,他总会爱上我的。可是我错了。及笄礼上,我带着满腔爱意奔向他。他却一剑刺穿我的胸口。我死后,他取走了我的心头血,救了他的白月光。后来,他却跪在我的墓前,生生剖开了自己的心。他说:“我把心还你,你再回来看我一眼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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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笄礼上,我死在了爱了十二年的人手里。
只因他所爱之人需要我的心头血治病,他就毫不犹豫的将剑刺入我的胸口。
血色弥漫,我已经感受不到心口是痛还是冷。
我凄厉的笑出声。
“谢暮晚,我诅咒你这辈子永失所爱,不得好死!”
......
我叫凤朝朝,他叫谢暮晚。
我是丞相嫡女,父亲位高权重,母亲神医谷大师姐,倾国倾城见识过人。
他是天家皇子,母亲为中宫皇后,地位尊贵无比,聪慧过人文武双全。
我以为我们天生一对,朝朝暮暮,名字都是天作之合。
我喜欢他,从三岁就喜欢。
那年父亲过年带我和母亲进宫给太后拜年。
母亲赶紧拉着我行礼,我抬头看太后,却被她身边的一个小人吸引了目光。
他长得真好看,像画里的仙童,他当时只有八岁,却已经养出了五分冷冽,尤其是他的一双丹凤眼,清冷又俊美。
太后看着近乎看痴的我笑了起来,“小孩子果然都喜欢好看的人,这是四皇子,比你大几岁,暮晚,你带她去花园玩一会去吧。”
我微微红了脸,看着谢暮晚怯怯道,“我叫凤朝朝,你可以叫我朝朝。”
谢暮晚微微颔首,没有说话。
我呆呆地看着他,真好看啊!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母亲说我只是喜欢好看的人,前几天还抱着神医谷的小师弟说喜欢他,可我知道不一样的,谢暮晚和其他人不一样。
网友NAME?点评:朝朝暮暮不见卿.这本小说结构不够严谨,写法比较新奇,人物运用第一人称,心理描写细腻,虽是穿越剧,却环环紧扣,引人入胜。
网友春风十里不如你点评:朝朝暮暮不见卿.人物描写的很精彩。非常好看,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