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带着我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统子!统子爱上书中不存在的主角后,被我阻止了!反骨的攻略者和我反骨的系统系统占据了我的身体不完成任务,只想着谈恋爱!我说真心换真心是真的!但当事人不同意……...
《宿主,这样做不行》是一部引人入胜的穿越架空小说,由作家佚名倾情打造。故事主角沈慕斯沈慕容的命运与爱情、友情和复仇纠结在一起,引发了无尽的戏剧性和紧张感。本书以其惊人的情节转折和逼真的人物形象而脱颖而出。系统带着我穿越后,我一不小心成了统子!统子爱上书中不存在的主角后,被我阻止了!反骨的攻略者和我反骨的系统系统占据了我的身体不完成任务,只想着谈恋爱!我说真心换真心是真的!但当事人不同意……...。
舔了沈慕斯一个月后,他终于同意「我」待在他身边
——做情人!
我说直接一手真心换真心,系统偏不。
它一脸高深瑶瑶头,说:「宿主,一切都交给我,你放心吧!」
系统就这样开启了它的舔狗之路。
沈慕斯带上「我」去参加一个平常的饭局,这个饭局上基本都是沈慕斯的兄弟。
其间有一个女人在最角落里,目光一直落在沈慕斯身上,几次想开口,却注意到身旁的「我」,话又收了回去。
查资料发现这个人是沈慕斯的白月光。
曾经和沈慕斯一样的家庭地位,从小便定下了娃娃亲,就在18岁前,白月光消纯破产,不忍心拖累沈慕斯故意分手。
然后出国了,如今因为想沈慕斯回国看看他过得怎么样。
没想到身边却有了一个「我」。
沈慕斯的兄弟也没想到,心心念念的白月光回国了,沈慕斯不但不去接机,还成天把我带在身边。
大家心照不宣,唯独消纯以为沈慕斯是真的喜欢我。
美丽的杏仁眼红了一圈,眼眶里泪水打转,沈慕斯在一旁看的心痛握住「我」的手疼得发紧,系统在心里骂他渣男。
却把他的手握得更紧了。
生怕人一秒没看住,两个人就和好了。
饭局上,沈慕斯终于做了件人事,就是不停地替「我」夹菜。
消纯看见后,破涕为笑。
我查资料发现,那都是消纯爱吃的,我像是发现了不得了的秘密。
我抬眸看我那张面孔,确实长得有几分像消纯。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系统。
系统夹菜的手一顿,问:「既然我和消纯长得像的话,那岂不是我和沈慕斯有戏?」
我冷笑道:「确实有戏!」
「今晚马戏团全是你的大戏!」
「人家把你当替身呢!你还吃得下饭!照我说,就应该真心换真心!」
系统不在意瘪瘪嘴:「别,你可千万别这样说,这副身子是你的,人家把你当替身呢!」
吃饭期间,消纯一直在喝酒,旁边的好心人看不下去,递给她一瓶牛奶。
消纯还没伸手,就被沈慕斯冷不丁冒出来一句话,「别给她喝牛奶。」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下。
我和系统愤愤不平:「渣男,喝酒伤胃不知道啊?怎么不能喝牛奶!」
沈慕斯头痛扶额,解释说,「没有不让她喝……」
他看了一眼消纯,然后缓缓移开头,像是目光从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片刻。
过了很久,大家以为他不说话时,他开口了。
冷白的灯光落在他脸上,显得他整个人更加难以接近。
嗓音带着孤寂:「只是她喝牛奶过敏而已。」
我和系统更加愤愤不平:「渣男,情人都在身边,还给装上纯爱战士了。」
众人的眼神跟我和系统出奇地一致。
沈慕斯:「……」
就是怎么说,都是我不对呗!
消纯看着牛奶,视线又移到沈慕斯身上,嘴角扯出一抹笑。
故作坚强:「如果这样才能让你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那我愿意。」
说完,她一口喝下牛奶。
我和系统更加气愤了:「我焯!颠女!」
「宿主快,你吃什么过敏!」
我默默举白旗:「算了吧,人家真正喜欢的是肖纯,不是喜欢你小丑!」
沈慕斯坐得远,没拦住。
眼看他想上前,却被「我」一手拦住,「不行,你不能走!」
沈慕斯一脸震惊看着「我」,他露出一副果然的神情,冷冰冰道:「肖愁!你就没有心吗?过敏严重会死人的!」
「我」认真思考了一会,将握住他的手放在胸前位置。
一字一句道:「在这里。」
「为你跳动的。」
我在空间里尖叫:「系统你真有两把刷子!」
系统默默吐槽,可不是为你跳动吗?任务失败我不得死。
沈慕斯被震惊来开不了口,一脸羞涩挣脱开「我」的手。
我强行拉着不放。
然后他手臂……断了。
没错,物理意义上的断了。
消纯看见沈慕斯断了一条手臂,说话都结巴了:「我、我先出国了。」
整个人更是没有过敏的反应,麻溜走了。
总包厢的人看了一眼,齐齐拿起椅子上的衣服,嘴里说着。
「嫂子你照顾好沈哥哈~我们先走了!」
「嫂子,我就知道你和沈哥天作之合,祝你们白头到老!」
「对,白头到老!」
……
没三十秒的功夫,整个包厢的人都走光了。
我和系统面面相觑,我举手:「要不松开?」
于是在安静到没人说话的包厢里,沈慕斯手臂掉地上的声音格外明显。
沈慕斯一脸颓废,看见掉在地上的手臂才缓缓回过神。
说:「送我去医院吧。」
「我」着急把他扶起来,好心问:「你死得了吗?」
他狠狠咬牙,丢下一句:「不知道。」
「我」看着他苍白的唇,一把丢下他,「不知道就算了,我看活不了了。」
沈慕溪不敢相信,一个月前对他马首是瞻的人怎么变成这副嘴脸了。
一个月前,系统开始攻略沈慕斯。
沈慕斯会在台风天气,让「我」买药去酒店,因为他另一个小情人感冒了。
明明叫外卖的事,偏偏他让我去。
「怎么,别人的命就不重要了?」
「我」没说话,沈慕斯不耐烦了。
质问道:「还想不想当我女朋友了?」这句话彻底唤醒了系统。
它露出连我都没见过的谄媚笑容,说了几个想。
沈慕斯在对面都可以想象到「我」的笑容有多谄媚,打了个寒战,说「咦~别恶心我,快来!」
买好药,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来到沈慕斯给的房间号,打开门。
说实话沈慕斯的身材是不错,八块腹肌上流淌着水珠,性感诱人的喉结上下滑动。
就是某处可惜了。
可惜,看不见。
我和系统直直叹息。
沈慕斯脸黑了一圈,整个人捂着浴袍。
「药呢?」他问。
我刚把药拿给他,他看了药之后一脸不屑摔在我脸上。
「怎么买了两盒?」他问。
在他的注视下,「我」柔弱捂着脸打了个喷嚏:「给自己买的。」
沈慕斯无语了,我却在空间给系统竖了个大拇指。
「有先见之明啊!」
「那是,这样他不得内疚死!」
沈慕斯没有内疚的神情,反而一脸不耐:「送完药快滚吧!」
「那我可以成为你女朋友了吗?」
沈慕斯更不耐了,捡起地上的药,不屑说:「就你?」
「消愁,想屁吃!」
「我」怒了,一把抢过药,「就你,还想吃?」
「沈慕斯,你简直在想屁吃!」
「你去吃屁吧!」
我在空间里,有点怀疑是这样攻略的吗?
沈慕斯脸都黑了。
他抓「我」的手腕,强行抵在墙边,「行啊,想当我女朋友,那先做情人吧。」
他羞辱似的一字一句说道:「慢、慢、转、正吧!」
「消愁!」
我和系统高兴地欢呼!
网友青灯暮雨点评:宿主,这样做不行真心写的不错,人物事态的发展既贴切又符合逻辑,一点也不不牵强附会,顺畅自然,语言灵活生动,诙谐幽默。看了记不清的小说,唯作者佚名写的最好!
网友knapweed点评:宿主,这样做不行想象力丰富多彩,漫天残章拼湊,倒是顺畅,情节曲折离奇,快意恩仇,大团圆结局,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