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易闪婚,向晚给豪门总裁做了三年的替身,这期间,老公抽她的血给白月光用,导致她的身体严重贫血,患上了白血病。这三年间,她是白月光的私人血库。在外人眼里她是财阀家的阔太太,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唯有她知道,不过是总裁白月光的替身。一场白血病的降临,让她大彻大悟,从消沉之中清醒过来。当向晚毫不犹豫的提...
云总请节哀,向小姐的骨灰已经扬了以其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和精彩的人物塑造而闻名,由闫如梦精心创作。故事中,向晚云琰经历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冒险,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力量。向晚云琰通过勇气、智慧和毅力,最终克服了困难并实现了自己的目标。一次交易闪婚,向晚给豪门总裁做了三年的替身,这期间,老公抽她的血给白月光用,导致她的身体严重贫血,患上了白血病。这三年间,她是白月光的私人血库。在外人眼里她是财阀家的阔太太,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唯有她知道,不过是总裁白月光的替身。一场白血病的降临,让她大彻大悟,从消沉之中清醒过来。当向晚毫不犹豫的提...将带领读者探索一个奇幻又真实的世界。
第17章
天色渐渐黯淡下去,窗外的路灯照起明澈的璀璨,却照不进屋子里面的一景一物。
亦如此时的安璟玉与云琰,一个面向璀璨,另一个身处于黑暗,是怎么也走不到一起。
明明知道不可能,既然错过,一切都成了枉然,毕竟,谁不羡慕大学时期甜甜的恋爱?
可惜世事无常之事,从未停息。
安璟玉害怕。
害怕那些美好的回忆,变成掌中的流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它流逝,什么都把握不住。
她似乎鼓足勇气,不死心的问云琰,“你之所以喜欢向晚,是因为她长得像我?你娶一个很像自己初恋的女人,究竟恶心的是谁?”
云琰声音冷得不带一丝温度,直视着玻璃窗下的灯火阑珊,“你和她乍一看相似,我与她生活了三年,个人的习惯与人品自然不能与你同日而语,你想让我和向晚离婚娶你么?”
他轻叹一声,“那不可能,为了一个不明确,我伤害了她三年,往后余生,我只想好好弥补她,安璟玉,我与你不合适。”
其实安璟玉也挺优秀的,出生在普通的家庭里,父母都是普通人,小时候成绩优秀,初中之后考进重点高中,又以高考680分考进名牌大学,大学期间,靠着自己的奖学金与家教**,成功上完大学四年。
实打实的寒门出生,靠着自己的拼搏才有了今日,若不是因为她的父亲因为电信诈骗被捕入狱。
云琰的外婆也不会执意反对,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她又岂能甘心?
后来又查出了凝血功能障碍,她便利用云琰对她的愧疚,没少欺负向晚,云琰抽了向晚三年的血给她用。
终有一天,云琰会和向晚离婚,兑现年少时的诺言,娶她为妻。
结果,等了三年,不过是一场空谈。
她无法阻止云琰对向晚如火如荼的痴迷。
原来年少纯粹输给了日久生情,可笑,着实可笑。
绝望的气息在二人之间发酵着,安璟玉转头凝望着云琰,“云总打算开除我么?”
云琰并不想与安璟玉纠缠太多,长舒一口气,仿佛是对过去的释然与松懈,“我会送你出国进修,自己好自为之。”
言毕,云琰拿过茶几上的公文包与电脑,利落的转身离去。
去开门时,安璟玉从身后紧紧抱住云琰,声音带着无尽的祈求,“别离开我。”
她抱着云琰不肯松手,生怕这一松手,他会消失不见,哪怕能抓到一点点的希望,她也尽可能的不让她消失。
“放下吧,你我已不是最初的自己。”
安璟玉曼妙的身姿热情似火,裹挟着云琰,心下却是心如止水,一把将她甩开。
云琰头也不回,毅然决然,离开安璟玉的住处。
直到关上车门,云琰才觉得如释重负,拿过手机发微信视频给向晚,却无人接听,再看一下时间,都晚上七点多了。
云琰发动引擎,开车回家。
路灯随着汽车的时速90公里,投下条条斑驳的影子,云琰视线往车外随意一扫,一家高档餐厅,映入眼帘。
云琰缓缓的放慢车速,靠边下了高架桥,一脚油门往餐厅的方向去。
记得有一次吃饭,向晚说这家餐厅的菜好吃,有种家的味道,他便记下了。
如今恰巧路过,去打包一份向晚喜欢吃的菜带回家,向晚一定会很开心。
不知从何开始起,他开始留意向晚的喜好,想去了解她所有的点点滴滴。
原来爱一个人这种感觉,一日不见便会朝思暮想。
爱情就是回眸那一眼的心动,一眼万年,惊艳彼此的岁月。
云琰嘴角情不自禁的上扬,回到云家别墅,管家吴叔相迎。将车子开进地下车库。
走进客厅,保姆刘姐上前接过云琰手中打包的菜和一大束鲜艳的玫瑰花,“少爷,少夫人睡了一下午,晚餐也没有吃,我上楼问过两回,少夫人说不饿。”
云琰抬起眼眸,往楼上望了一眼。
睡了一下午?难道是身体不舒服么?
云琰不禁疑惑,吩咐保姆,“把这些菜都摆上桌,我上楼叫她下来吃饭。”
说罢,他脱掉身上的西服外套,往楼上走去。
啪嗒一声,房间里的灯光突然亮起,瞬间带走所有的黑暗,向晚掀开被子,迷迷糊糊地往门口扫了一眼,见是云琰,埋头继续睡。
不想说话,真不想搭理他,刚刚睡醒的那种孤独感在心下悄然蔓延开来,向晚伸手拿过床头柜放着手机看了一眼。
竟然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云琰侧着身子坐在床边缘,手指温柔的如清风理开挡着向晚眼前的长发,温声细语,“好啦,别睡了,下楼吃晚饭。”
“不饿。”向晚冷淡地回了这一句,虽然没有离婚,从那一日晚宴回来,她和他一直分居,都将近一个半月。
白天是夫妻,晚上是邻居,向晚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也省得同床异梦,听着他半夜喊着安璟玉的名字。
她成了孤独中的一抹虚无的影子。
云琰耐心的劝着,“那我吩咐保姆把菜端上楼,不吃晚饭怎么能行?”
向晚有严重的洁癖,想到把油腻的菜拿上楼,令她浑身难受,“别呀,我下去吃。”
向晚起身下了床,穿上拖鞋,直奔楼下而去。
云琰看在眼里,嘴角浮现出一抹宠溺的笑容,跟在向晚的后面下了楼。
向晚看见桌子上摆放了一大束鲜艳的玫瑰,回眸看着身后的云琰,“今天是什么大日子么?又是丰盛的菜肴又是玫瑰花?”
云琰上前拉出餐桌前的椅子,招呼向晚坐下,声音温柔的仿佛是一抹和煦的风,“晚晚,从前你我都太任性了,没有静下心来,好好品味生活,暂时放下那些不愉快,陪我喝一杯,就把我当成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好不好?”
云琰拿过桌子上的红酒,倒在了高脚杯里,苦涩一笑,将杯子中的红酒递给向晚,眼神里闪烁着葳蕤的光芒。
向晚并没有接云琰手中的酒,抬头迎上他炽热如火的目光,“我喜欢的始终是木绣球,并不是鲜艳的红玫瑰,云琰,喜欢红玫瑰的人不是我。”
网友林中花雾仍未萧点评:云总请节哀,向小姐的骨灰已经扬了这本书挺好的,写的很好 也很感人。
网友蓝梦玲蝶点评:闫如梦的文笔细腻,但行文节奏有些仓促,文风明快但不够活泼,也是一本很不错的小说,但由于一些原因,使结局略显仓促,但总体而言还不错,希望作者可以在以后的写文道路上越走越好,可以让读者读到更好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