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是千金小姐,我爸是混混。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常把自己嫁错人这句话挂在嘴边,憎恨我们全家人。她知道我对牛奶过敏,就每天逼着我喝牛奶,看到我浑身起红疹,她说我命贱,喝不了好东西。最严重一次,我差点过敏窒息,她嘲讽我是装的。她出轨,生下野种,逼爸爸养,否则她就去跳楼。爸爸要跟她离婚,她持刀割我脖子,我死...
《荒唐父母》是一部让人陷入沉思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家小奈miss创作。故事主角林美夭林芳的命运与爱情、友情和家庭纠结在一起,展现了复杂的人性和世界观。小说以其深刻的思考和精心构建的情节吸引了广大读者。我妈是千金小姐,我爸是混混。从我记事起,妈妈就常把自己嫁错人这句话挂在嘴边,憎恨我们全家人。她知道我对牛奶过敏,就每天逼着我喝牛奶,看到我浑身起红疹,她说我命贱,喝不了好东西。最严重一次,我差点过敏窒息,她嘲讽我是装的。她出轨,生下野种,逼爸爸养,否则她就去跳楼。爸爸要跟她离婚,她持刀割我脖子,我死...。
后来小车多了,摩托车少了,爸爸赚到的钱开始减少,他不得不干两份工作,上午支个粉汤小摊,下午修车,这才勉强够家里的花销。
从来没有干过活的妈妈连白粥都不会煮,忙了一个上午,煮了一锅黑乎乎的‘粥’,跟一盘切得乱七八糟的青瓜炒蛋,还全都糊了,一股臭味。
我跟爸爸都没有吃。
她开始发脾气,将做好的饭菜砸在地上,骂我们没良心,说她辛苦了一个上午,我们看都不看一眼。
爸爸跟她说:把婚离了,我们各过各的。
妈妈不肯。
就这样,两人僵持了一个月。
突然一天,妈妈主动去学校找我。
6
高三是需要住宿的,只有周日下午能回家一趟,为了不像上辈子那样,死在高考前夕,我需要在活下来的前提下,努力高考,争取考个好大学,带爸爸离开这里。
所以我很少回家,这是重生后,妈妈第一次来学校找我。
她满脸戾气,我心生警惕,站在她五米开外。
见我离她好几米远,她满脸恼怒地瞪着我看,“都说女儿是白眼狼,真是一点都没错,以前那么黏我,我让你往东,你绝不敢往西,现在大了,反而跟我不是一条心了。”
是啊,以前我就跟她养的狗一样,对她的话言听计从。
可我得到了什么?
被刀割破喉咙的恐惧感依旧会在我梦里出现。
被推下高楼的失控感让我时常惊醒。
她从不爱我。
现在的我,不过是她用来拴住爸爸的一个工具。
未来,她还有可能拿起刀,捅向我的喉咙。
每次想到这点,我就恨不得毕生不再见她。
可我现在,除了拼命读书外,什么都做不了。
看着她狰狞的脸,我转身离开。
她冲过来,死死拽住我的手腕,恶狠狠道:“你爸爸出轨了,我们这个家要散了,你弟弟没人养的话,你读完高中就去打工,给你弟弟赚生活费。”
爸爸出轨了?
不可能!
这种借口真够无语的。
听到她后面的话,我问她,“这是你出轨生下的孩子,凭什么要我养?”
“凭你是他亲姐姐!”
“又不是同一个爹的。”
“你……”
她气得不行,扭曲着脸问我:“那你爸爸出轨生下的女儿,你管不管?我是因为寂寞一时犯错,他是找回了自己的初恋,也不知道他们瞒着我在一起多久了,那个死野种都有四五岁了。”
“你爹出轨的时间比我的还长,我们都被他蒙在鼓里了,还以为他是个忠于家庭的好男人!”
我下意识反驳,“不可能,爸爸不是那样的人。”
妈妈从包里掏出一叠照片,甩在我身上。
这些照片,有爸爸低头抚摸小女孩的脸,满眼慈祥,有爸爸跟一个女人并肩走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老夫老妻,,更有爸爸给小女孩买雪糕,那个女人站在一旁等,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家三口。
“如果不是我朋友拍了这些照片,我都不知道你爸爸骗了我这么久,连野种都这么大了,你还敢说他是好爸爸,你真是瞎了眼。”
我企图解释,可喉咙发堵,难受得说不出一个字。
“现在最重要的是把你爸爸镇上那个修车铺要过来,听说那个地区要盖楼了,他那个铺子肯定要拆迁,绝对不能让外人拿到我们的钱。”
7
上辈子,妈妈之所以不离婚,原因也有这个。
爸爸刚开始修车的时候,摩托车比较多,生意还不错,修车铺旁边是一个垃圾场,后面垃圾场搬去了其他地方,爸爸觉得那块地够大,就用非常低的价格买了下来,打算扩大修车铺,请两个小弟帮忙。
小说《荒唐父母》第4章试读结束。
网友香椿丛林点评:故事曲折离奇,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哎……追荒唐父母比追女朋友都卖力!
网友撩起发的微风点评:首先,这是我第一次看书给评论。人物形象生动形象立体个性,作者小奈miss的文笔行云流水。再者,如果要写这类比较强硬的书,如果没有较好的文笔的话,就会很容易闹出尴尬。但作者写的很生动。作者大大,你就按照你规划的去写吧,喜欢的人自然喜欢。我会一直支持你哦,很喜欢荒唐父母这本书。。